- 可在低達 -10 °C 的溫度下完全乾燥
- 可根據應用噴灑精細與粗糙結構
- 優良的抗雜音效果
- 極高的耐磨性
- 適用於烤箱乾燥
- 在完全乾燥後非常容易打磨
可以在低達 -10 °C 的溫度下乾燥。在上漆時,必須考慮環境影響。不要噴灑在連接件、引擎、齒輪與煞車系統上。可用水稀釋 (最多 2%)。使用 IR (紅外線) 乾燥,請考慮下列事項:最長乾燥時間視溫度、塗層厚度、新鮮空氣和供氣而定。使用 IR 乾燥期間,不得將材料加熱至高於 60°C,因為可能會出現起泡現象
適用於修復和回復原始質感,且適用於所有可見區域中防護碎石與腐蝕,例如前後保險桿、側件等。
使用前,請先均勻搖晃噴罐。基底材質必須乾燥而且沒有鐵鏽、塵土與油脂。應該將舊的塗層化合物去除。可以在大約兩小時後使用所有油漆系統上漆 (視塗層厚度而定),尤其是水性漆。最佳噴灑距離為 20-30 公分。第一次噴灑時請先噴上一層極薄塗層以改善黏著性,然後將其晾乾約三分鐘。然後施加所需的塗層厚度。讓各中間塗層涼乾。可透過調整壓縮空氣和噴嘴供應來達成不同的質地。在每次使用後請用水徹底清潔噴槍。水性碎石防護劑與水性漆混合,比例最高可達 30%。髒污表面可以用水來清潔,再徹底乾燥。產品完全乾燥後,可以用市售的兩劑式壓克力油漆和底層塗層來上漆。我們建議在使用兩劑式壓克力油漆前先塗上底漆。操作壓力:3-6 bar。
主要化學成分 | 混合水溶液 |
內容量 | 1000 ml |
淨重 | 1.45 kg |
顏色 | 黑色 |
最高加工溫度 | 25 °C |
滿足下列條件後可以上漆 | 2 h |
乾燥時間/條件 | 2 h / 20°C 時 |
乾燥時間的條件 | 20°C 時 |
密度/條件 | 1.45 g/cm³ / 20°C 時 |
最小/最大耐溫性 | -20 to 120 °C |
自生產之日算起的保存期限/條件 | 12 Monate(month) / 在密封的原包裝中,+ 5°C 至 + 25°C 及乾燥存放時 |
維持自生產之日算起的保存期限的條件 | 在密封的原包裝中,+ 5°C 至 + 25°C 及乾燥存放時 |
選取 RAL 色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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