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並超越下列規格:SAE J 1703、1704、FMVSS 116、DOT 3 與 DOT 4
煞車油可與任何其他滿足下列測試要求的商用產品混合:FMVSS 116、SAE J 1703、1704 或 ISO 4925。
基於二醇醚配製
- 相較於鐵金屬和非鐵金屬具有優良防腐蝕效果
- 高度熱穩定性
- 良好橡膠相容性
卓越潤滑性能
適用於離合器系統的液壓動力傳送。
適用於創新煞車系統 (例如 ESP)
專為汽車製造商的技術需求而開發和訂製。
確保 ESP 系統即使在低環境溫度下也能進行完美操作
增進駕駛安全性。
通知
煞車油具吸濕性。
請根據汽車製造商指示更換煞車油。切勿與自排變速箱油 (ATF) 或礦物油混合。避免接觸上漆表面,因為煞車油對於漆料具有溶劑效果。
旋塞僅可用於傾倒煞車油。使用後 (和存放期間),請務必用原本的蓋子封好罐子。旋塞無法確保煞車油不會吸收水氣。請提醒您的客戶正確的存放方法。請查看汽車製造商所提供的資訊。
使用說明是根據我們測試及經驗所提供的建議,請在每次使用前先行測試。由於施作、存放及加工條件影響因素非常多,我們不針對特定施工或使用結果承擔任何責任。我們的銷售或客服人員提供技術資訊或諮詢服務,但此服務不承擔任何責任,除指定合約服務範圍或產品顧問所傳達之訊息或技術資訊。
應用區域
- 具備 ESP 的 VW/Audi 車輛規定使用。符合 VW 標準 VW 50114
- 具備 DSC 且無預充器的 BMW 車輛規定使用
- 各式 Opel 車輛規定使用
選取 RAL 色碼
!!注意:螢幕上的顏色視覺效果與真正的色調有所差異!!